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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臨床症狀的甲狀腺功能低下-subclinical hypothyroidism(SCH)潛在可能對於準備懷孕或已懷孕有不良影響。已有一些文獻指出若是這些無臨床症狀的甲狀腺功能低下(SCH)若沒有適當處置可能與不孕,流產以及產科相關合併症有關。不過關於SCH的定義以及何時決定該介入治療(特別是針對準備懷孕的婦女)則無一定標準。於是產生這篇2015ASRM committee的guideline。

讀過又忘了,忘了再讀一讀,現在決定把他的總結與建議寫點筆記(雖然寫完可能還是忘記@@):

1. 一般SCH的定義:TSH高於正常值的上限(一般 4.5~5.0 mIU/L)合併free T4的血中濃度正常。

2. 懷孕時正常的TSH參考值會改變:一般未懷孕時的上限是4 mIU/L而第一孕期時則為2.5mIU/L。

3. 這篇2015 ASRM committee guideline的產生主要也是因為對於計畫懷孕的婦女來說:是否TSH的上限應該根據美國全國健康營養普查(NACB)的建議和第一孕期女性一樣訂在2.5 mIU/L並沒有定論。

4. 並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SCH與不孕相關。

5. 有一些證據顯示當TSH高過4.0mIU/L時治療SCH可以改善懷孕率以及降低流產率。

6. 有一些證據顯示當SCH女性在孕期如果TSH高過4.0mIU/L可能胎兒會有發展方面的問題。然而也有隨機分派實驗顯示治療並不會改變預後。

7. 部分證據顯示抗甲狀腺抗體antithyroid antibodies(TPO-Abs)與流產以及不孕有關。對於TPO-Abs陽性的女性,特別是如果合併TSH高於2.5 mIU/L者,如果補充甲狀腺素似乎可以改善懷孕的結果。

寫了一堆,呼~於是這篇最後的建議是:

 

1. 對於準備懷孕女性檢測TSH是合理的檢查。

2. 如果抽血數值高過4.0mIU/L,建議補充甲狀腺素以維持TSH小於2.5 mIU/L。

3. 但因為證據有限,所以如果孕前的TSH是在2.5 ~4mIU/L,可以考慮追蹤先,如果大於4.0mIU/L再治療。或是也可以就補充甲狀腺素以維持TSH小於2.5 mIU/L。

4. 而在第一孕期如果TSH大於2.5 mIU/L是建議補充甲狀腺素的。

5. 如果TSH追蹤仍大於2.5 mIU/L或是有其他甲狀腺疾病症狀出現,可以考慮進一步檢測抗甲狀腺抗體antithyroid antibodies(TPO-Abs)。如果TPO-Abs陽性且TSH大於2.5 mIU/L則建議補充甲狀腺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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